關于《文成縣樟臺學校擴建工程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》的公示
發布:中一檢測時間:2025.05.07文成縣樟臺學校擴建工程地塊位于溫州市文成縣大峃鎮樟臺村,占地面積約為24731m2。根據《文成縣樟臺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》(2024年),地塊性質為中小學用地,為《國土空間調查、規劃、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》(2023年)中的中小學用地(080403),屬于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 36600-2018)第一類用地和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》(DB 33/T 892-2022)敏感用地。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》規定,用途變更為住宅、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,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入土壤污染狀況調查。《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督管理辦法(修訂)》(浙環發[2024]47號)第七條規定,甲類地塊,是指用途變更為敏感用地的。因此,本地塊屬于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甲類地塊。 地塊土壤檢出的砷、鎘、銅、鉛、汞、鎳和石油烴(C10-C40)等7項指標的濃度均低于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 36600-2018)第一類用地篩選值;未檢出的六價鉻、VOCs(27項基本)、SVOCs(11項基本)、有機農藥(氯丹(α-氯丹、γ-氯丹)、p,p'-滴滴滴、p,p'-滴滴伊、滴滴涕(o,p'-滴滴涕、p,p'-滴滴涕)、硫丹(α-硫丹、β-硫丹)、七氯、滅蟻靈、α-六六六、β-六六六、γ-六六六、六氯苯、阿特拉津、樂果、敵敵畏)等指標的檢出限均低于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 36600-2018)第一類用地篩選值;未檢出的δ-六六六指標檢出限低于浙江省地方標準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》(DB 33/T 892-2022)敏感用地篩選值。地塊地下水的渾濁度、肉眼可見物和氨氮等3項指標最大值均超過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/T 14848-2017)Ⅳ類標準;剩余指標含量均低于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/T 14848-2017)Ⅳ類標準和《上海市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篩選值補充指標》第一類用地篩選值。另外,渾濁度、肉眼可見物和氨氮等3項指標屬于一般化學指標,無相關毒性參數,且區域地下水不開采利用,更不作為飲用水源,對人體健康造成的影響較小。但考慮到后續地塊開發利用過程可能需進行地下水降水,建議建設單位做好上述降水的污染防治措施,避免其對周邊地表水水質產生影響。 初步調查結果表明,文成縣樟臺學校擴建工程地塊土壤環境質量滿足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 36600-2018)第一類用地要求,無需開展后續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,可直接按照現行用地規劃進行開發利用,但地塊后續開發利用過程中應做好地下水降水的污染防治措施,避免其對周邊地表水水質產生影響。 [返回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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